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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希望为国家做些有益的事——马豪辉律师表达爱国爱港之心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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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香港回归前夕,有一天,太平绅士马豪辉律师在闲聊的时候对我说:“我希望有机会为国家做些有益的事”。这是有抱负的爱国、爱港,有识之士的心愿。
正当轩辕教育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轩辕”)在财政紧拮之际,我想起两年前本人主持的基金会,与香港爱乐民乐团合作成功筹得善款,解决了部分运作经费,而今希望再次同该乐团合作,举办音乐会为“轩辕”筹募运作经费,以解燃眉之急;而身任香港华人最大律师行——胡关李罗律师行的高级合伙人的马律师,其业务工作本来就够繁忙的,但他意识到,自己身兼“轩辕”副主席,有责任与“轩辕”的同仁们一道为之解难;他还认为,为“轩辕”筹募经费乃是为了匡贫兴学,也就是为国家出力,因此,毅然接受了担任为筹办慈善音乐会而设立的筹备委员会主席(以下简称“筹委会”),担当起筹办音乐会全盘领导工作。马律师主持“筹委”工作十分投入,与副主席黎汉明、陈锦添、林英明以及全体筹委成员团结奋进、分工合作、各负其职,充分发挥了大家的力量,使得整个音乐会的筹备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,而且得到天津民族乐团、香港警察儿童合唱团、波希儿童合唱团大力支持、共同努力,同台演出,还赖于社会各界、善长仁翁的大力支持,从而使得两场音乐会的演出十分成功。入座率达到80%,台上演出全情投入,台下掌声雷动经久不息,尤其国际著名小提琴演奏家李传韵、粤剧红伶盖鸣晖和变脸大师韦飞雄的演出更使观众赞口不绝,赞好、赞美……。这些表现都将会给“轩辕”同仁们继续在匡贫兴学道路上的鞭策和鼓励,也就是说给许多贫困地区的学子们继续带来希望。
马律师在筹募善款的过程是实践诺言的继续。早在1996年,本人和马律师一道,经常奔赴贵州山区进行扶贫考察,开展扶贫事业,他亲眼目睹山区 的苗族同胞无耕地、住草棚、缺衣、缺粮、缺水、无文化、全村只有一名读小学四年级中年人当村长,人们几乎处在愚昧境地,我们都感慨万分。因而在香港组织善长们先后在那里捐建了14所小学;于1998年我们到了黄土地的河南省考察,马律师夫妇亲自协助贫困农村捐建一所小学的教学楼;他同本人一道赴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考察,并引荐朋友在那里捐建了两所学校(云南省通海县麦炜兴教学楼和祥云县西山小学);为香港在回归之后能够达到继续繁荣稳定,我们一道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,举办基本法与宪法关系为主题的研修班。马律师在爱国、爱港的实践中,成绩卓著,为中国司法部聘请为中国公证人,又为云南省政协聘请为云南省政协委员,增添了两个可以为国家继续做些有益之事的平台。
马律师为人忠厚,处事稳重,有承担,有抱负,十几年来,我同他一道,为协助祖国发展农村教育,在匡贫兴学的道路上,走遍祖国大江南北,同时,为香港继续繁荣安定做了大量的工作。我十分相信他必定会继续“为国家做些有益的事”而继续奋勇前进!
作者:罗文春 (轩辕教育基金会主席) 2007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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